俏江南創始人之一馬先生將俏江南董事長張蘭訴至朝陽法院,要求張蘭按照離職補償協議約定,協助他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記者上午從朝陽法院獲悉,立案后,法院始終聯系不上被告張蘭女士,郵寄給她的起訴書和傳票也被退回。經法官向張蘭戶籍地派出所核實,張蘭已於9月17日注銷戶口。今法院借助媒體“喊話”,希望張蘭盡快與朝陽法院取得聯系。
今年9月馬先生一紙訴狀將張蘭告上法院。馬先生向法院起訴稱,他是俏江南的創始人之一,因身體原因離職。2004年12月,他與張蘭及俏江南簽訂了兩份《離職補償協議》。《離職補償協議(一)》已經法院確認並在履行中。《離職補償協議(二)》中約定:為確保馬先生的經濟利益得以實現,在俏江南按《離職補償協議(一)》約定的條件補償馬先生的同時,張蘭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自願承諾以個人名義另外再給予馬先生適當補償。
在多項補償中約定張蘭將其名下位於朝陽區藍籌名座房屋一套轉讓給馬先生,房屋貸款由張蘭負擔。據馬先生稱,協議簽訂后,他一直居住在張蘭名下藍籌名座的房屋中,該房貸款張蘭也已還完,但至今不與他辦理過戶手續,因此馬先生訴至法院,希望張蘭協助他完成房產過戶。
據馬先生稱,9月該案在朝陽法院立案后,張蘭曾主動聯系過他欲庭外和解,但此后馬先生便無法聯系到張蘭。記者從朝陽法院也了解到,法院分別向張蘭戶籍地和俏江南公司住所地郵寄的起訴書和開庭傳票也均被退回。
法官進一步向張蘭戶籍地派出所核實后得知,張蘭已於今年9月17日注銷了戶口,現身份情況不明。據記者了解,通常隻有兩種情形會注銷戶口,一種是人已死亡,另一種是變更國籍。
法院表示,希望張蘭能盡快與朝陽法院取得聯系。 (記者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