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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陳水扁保外就醫期間不能做哪些事?

2015年01月05日14:20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手機看新聞

陳水扁(資料圖)

    人民網1月5日電 綜合台媒消息,已入獄六年多的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今獲准保外就醫,為期一個月。矯正署十人審查小組上午九時開會審議陳水扁保外就醫案做出決議,核准陳水扁保外就醫一個月,屆期再做評估。扁最快下午可出獄。

    台“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因為阿扁的身心目前已經屬於嚴重狀態、無法自理生活,而且需要與家人互動,若是控制不好,隨時有致命危機,因此矯正署開會決議,核准阿扁保外就醫1個月,最快下午可以出監,結束阿扁6年40天的囚牢生活,但病況穩定后仍要回監獄服刑。

    中監典獄長黃維賢受訪時強調,陳水扁仍是受刑人身份,依“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規定,“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的活動。”若受刑人違反可廢止保外就醫﹔中監針對陳水扁日后行為,擬定相關管理內容如下:

    ——不得從事選舉、站台、跑攤、接受採訪等與治療無關的活動﹔

    ——不得任意變更住所,蓄意逃避訪查﹔

    ——不可到百貨公司或精品店購物,但可採買日常生活、醫療必需用品,或與妻小、孫子到公園散步﹔

    ——不可騷擾、恐嚇或危害同案被告、被害人或檢舉人,或在外另犯其他罪﹔

    ——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擅自離開醫院或換醫院醫治,且須聽從醫囑住院或治療﹔

    ——監獄人員每月訪查時,應對自身健康情形、就醫狀況,居住地址等報告,並提出醫院診斷書﹔

    ——可寫稿,但若因家庭經濟拮據,須外出賺錢養家糊口,要報請中監核准,不排除可從事演講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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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潔妍、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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