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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從“台灣之子”到“台灣之恥”

2015年01月06日09:05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陳水扁:從“台灣之子”到“台灣之恥”

陳水扁:從“台灣之子”到“台灣之恥”

  陳水扁(資料圖片)

  因貪腐入獄服刑6年有余的台灣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5日被核准保外就醫暫別囹圄,前往高雄住處居家療養。這隻台灣政壇上的“大老虎”,其64歲人生正是從“台灣之子”到“台灣之恥”的墮落。

  在貪腐弊案曝光前,陳水扁的經歷可以說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勵志劇”。1951年,陳水扁出生於台灣台南縣,是“三級佃農”之子,讀書上進的他於1974年以台灣大學法律系第一名畢業,其后擔任律師。

  1981年,陳水扁當選台北市議員,正式涉足政壇。從市議員、民意代表到台北市長,陳水扁的政治軌跡一路高開。2000年至2008年,陳水扁連續兩屆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踏上權力之巔。貧苦出身的陳水扁常以“阿扁”自稱來展現“親民作風”,並著自傳《台灣之子》大談“愛台灣”、“反黑金”。

  擔任台當局領導人期間,陳水扁大肆宣揚“台獨”意識,妄圖推動“法理台獨”,並標榜所謂“愛台灣”,以維持支持度,私底下卻肆無忌憚地大搞權錢交易,中飽私囊。

  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2005年,陳水扁家族“光環”之下的貪腐和丑聞開始被不斷曝光。2006年,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發起“百萬人倒扁運動”,得到島內民眾的熱烈響應。

  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下台之后失去“刑事豁免權”。當年,8月7日,特偵組以“貪瀆案被告”身份首次傳喚陳水扁,拉開審判陳水扁的序幕。

  據查,陳水扁在任內涉入“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二次金改受賄”等弊案,其妻吳淑珍、兒子陳致中等多名家庭成員均涉案。陳水扁家族貪污並匯出海外的資金高達7億元(新台幣,下同),坊間戲謔為“海角七億”(當年上映熱門電影《海角七號》)。

  2013年,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及吳淑珍因多項罪名成立,各應執行20年有期徒刑,並分別科罰金2.5億元及2億元。陳水扁也成為史上首位因貪污案被判入獄的卸任台灣當局領導人。

  早在2008年,陳水扁就因貪腐弊案宣布退出民進黨。然而,即使陳水扁貪腐罪行確鑿,民進黨內仍未與其完全切割,黨內一直存在“搶救陳水扁”之聲。陳水扁及其支持者也一再混淆視聽,大打“司法不公、政治迫害”的“悲情牌”,以及“保外就醫”的“人權牌”。

  陳水扁於2008年11月11日被台檢方特偵組約談后,次日被聲押獲准。扣除可折抵刑期羈押時間,陳水扁迄今已服刑6年有余。服刑期間,民進黨和陳水扁家人多次提出保外就醫申請,均被台灣法務部門裁定其身體狀況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

  2012年9月12日,陳水扁因重度憂郁、口吃、排尿困難等症狀,被送至台北榮總醫院戒護治療。病情傳出后,民進黨和“台獨”人士一再要求台灣當局釋放陳水扁,讓其回家療養。2013年4月,台灣法務部門裁定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目前狀況不符“保外就醫”條件,將其從台北榮民總醫院移送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繼續戒護治療。

  2014年6月10日,陳水扁委托律師首度申請保外就醫,但其訴求和聲明異議被一再駁回。2014年台灣“九合一”選舉后,民進黨內“救扁”聲浪再起,黨主席蔡英文、部分綠營縣市長等動作頻頻。台灣當局前副領導人呂秀蓮在2014年12月28日下午則於台北開始絕食,呼吁釋放陳水扁,標志著民進黨“救扁”行動再升級。(記者 白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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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潔妍、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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