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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批准建設“海峽兩岸(溫州)民營經濟示范區”

2015年03月06日10:06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國家批准建設“海峽兩岸(溫州)民營經濟示范區”

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等四部門3日復函浙江省政府,批准支持建設“海峽兩岸(溫州)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區”。

為貫徹落實“東引台資”戰略和國家《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2014年4月,浙江省政府上報國務院,要求設立“海峽兩岸(溫州)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區”。

按照規劃,示范區將立足創新驅動,提升民營企業整體素質,通過兩岸合作破解難題,為民營經濟轉型升級、有效實現民間資本准入、全面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提供示范。

示范區建設的5大重點任務是,打造浙台經貿合作區等6大兩岸合作平台。培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一批現代產業集群,做強做大電氣、鞋服等5大支柱產業,大力發展網絡經濟、激光與電光等10大新興產業。深入推進國家批准的民辦教育和社會力量辦醫改革試點,推進民間資本進入養老和基礎設施領域。建設民間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民營發展環境優化新樣板,推進設立“較大的市”、賦予溫州立法權,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勞動力與人才要素市場化等。

國家四部門要求,示范區要著力突出改革創新,按照《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要求,充分發揮溫州民營經濟比較發達的優勢,加快建設沿海先進制造業基地、港口物流基地,建設好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區。

專家認為,示范區的建設對借鑒台灣產業轉型經驗,探索民營經濟轉型升級途徑,推動溫州發展成為海峽西岸東北翼的增長極、連接長三角和中西部地區發展的重要區域和出海口、兩岸產業對接高地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記者張和平、郭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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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雨冰(實習生)、劉潔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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