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台南議長李全教。(台灣《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起訴議長李全教等8人。國民黨中央昨日表示,尊重司法,毋枉毋縱。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認為李全教等8人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的直轄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選罪嫌明確,先就行求賄選罪嫌部分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國民黨發言人楊偉中今天響應指出,尊重司法、勿枉勿縱。
李全教因涉賄選案今年2月遭收押,國民黨考紀會當時開會,考慮社會觀感、目前案情發展等,一致決議先予以停權,待一審判決結果再提考紀會做公正適當決定。
根據國民黨黨章,涉犯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關賄選等罪,經法院一審判處有罪者,應予以先行停止黨權處分﹔二審判決有罪者,應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處分。但為符合外界期待,考紀會當時依照黨章“影響黨聲譽”,對李全教做出停權處分。
楊偉中表示,由於考紀會先前已做出停權處分,后續先看法院審理結果,屆時再做討論。(中國台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