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台灣頻道

公安部就啟用電子台胞証答記者問

2015年07月02日05: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小字號

  據新華社福州7月1日電 (記者鄭良)公安部1日在福州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電子台胞証試點啟用工作,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就啟用電子台胞証相關工作回答了記者提問。

  1、和現行証件相比,電子台胞証有哪些明顯的變化?

  答:電子台胞証最明顯的變化有兩個方面:一是採用了卡式証件的形式,攜帶使用更為方便﹔二是取消了簽注區,進一步落實了取消台胞簽注政策規定。電子台胞証最核心的變化是嵌入了安全智能芯片,具備自動讀取識別的技術基礎。持用電子台胞証出入境時,信息系統可以自動讀取証件信息進行核驗,持証人如果已向邊檢機關申請自助通關信息備案,還可自助通關。

  2、台灣同胞應該如何申領台胞証?

  答:取消簽注和啟用電子台胞証后,台胞申請辦理台胞証的渠道不變。從台灣地區、港澳地區申請來大陸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有關單位申請﹔未持有效出入境証件直抵設有辦証機構的口岸的,可以直接申請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証﹔在大陸的台胞可就近向居住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具體流程也與現行做法一樣。

  3、電子台胞証試點簽發的具體安排是什麼?

  答:自7月6日起,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區辦証服務單位開始受理電子台胞証的申請,同時停止受理現行本式台胞証申請。試點單位受理的范圍與現行安排一致。其中,港澳地區辦証服務單位受理台胞在台灣地區、港澳地區提交的申請,由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審批﹔金門、馬祖、澎湖居民也可以向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福建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已在福建省內的台灣同胞補發、換發電子台胞証的申請。

  4、台胞証的號碼是如何編制和管理的?

  答:5年有效台胞証自1992年啟用起就將証件號碼前8位作為持証人個人號碼,這次電子台胞証在証件背面為曾經辦理過舊版通行証的持証人提供曾持証加注,5年有效台胞証仍然“一人一號,終身不變”,有關社會服務機構可以充分利用台胞証號碼的特點開展相應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一次有效台胞証有效期短(僅3個月),使用的是流水號。

(責編:袁勃、楊牧)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