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台灣頻道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因不實爆料被判刑 網友:活該

2016年06月29日08:12 | 來源:中國台灣網
小字號
原標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因不實爆料被判刑 網友:活該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實爆料遭判刑4月褫奪公權1年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實爆料遭判刑4月褫奪公權1年。(資料照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

  綜合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於前年彰化縣長選舉期間,因不實爆料遭當時的無黨籍縣長參選人黃文玲提告。台北地院28日審結此案,認定段宜康違反“選罷法”,判段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未來如判決確定,將影響“立委”資格。

  據報道,黃文玲前年以無黨籍身份參選彰化縣長,和民進黨候選人魏明谷、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同角逐縣長之職,但當年11月17日,段宜康在臉譜網(facebook)PO文指“前綠營的黃文玲和國民黨的林滄敏竟然共享一個金主”等。

  黃文玲當時在段的貼文下直接留言回嗆,表示段毫無証據隨便扣人帽子,一定會追究刑事責任,也公開聲明要求段拿出確切証據。但段遲遲沒回應,黃憤而提告。

  檢方查証后認定段宜康僅因傳聞就在臉譜網PO文爆料,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台北地院28日審結,法官判段宜康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

  針對段宜康被判刑,網友紛紛表示“這才是真正的正義”、“應速審速決,立即停段‘立委’資格,以杜絕胡亂爆料的惡習”、“這個法官有種,敢做真事,給個贊”、“那張嘴罵人很過分,活該、報應”、“把這個爛嘴巴抓進去關,不要在外面亂吠了”。(中國台灣網 朱煉)

(責編:王楠(實習)、王吉全)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