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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訴泄密、誹謗案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無罪 

2017年03月29日10:08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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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3月28日就台灣當局前領導人馬英九被訴泄密、誹謗案進行一審宣判,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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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馬英九 中新社發 劉舒凌攝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聲稱2013年原“特偵組”偵辦司法關說案期間,馬英九涉嫌泄密、加重誹謗,因此對他提起自訴。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建瑜28日在案件宣判后向媒體表示,自訴人未提出充分証據証明馬英九向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提供機密資料,因此不構成泄密罪﹔馬英九此前發表的涉及自訴人的相關言論與公共利益有關,在主觀上無誹謗故意,因此也不構成加重誹謗罪。

另據中央社等台灣媒體報道,得知判決結果后,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感謝法官厘清事實,做出適法適當的判決﹔柯建銘則稱,將上訴到底。

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當天通過新聞稿表示,對於司法能還給馬英九清白感到欣慰,並呼吁柯建銘不要再做無謂的政治抹黑與栽贓。(記者 陳小願 龍敏)

(責編:可黎明(實習生)、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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