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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當局沒收選舉保証金9年賺3.6億 宋楚瑜"貢獻"最多

2017年05月31日09:20 |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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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5月31日電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在台灣,想要參加選舉,除了達到年齡門檻,登記參選時,還得先繳“選舉保証金”,若得票沒達到門檻,這筆保証金就會遭到沒收。根據統計,從2008年到2016年,台灣當局光是靠沒收選舉保証金,就淨賺3億6290萬(新台幣,下同)!

而在所有參選人中,以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貢獻”最大。《鏡周刊》報導,2012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宋楚瑜被沒收1500萬元﹔被沒收最多次的,則是無黨籍拾荒老兵趙衍慶,他參選2014年台北市長選舉、2009年北市大安區“立委”補選、2012年及2016年北市大安區“立委”選舉,共被沒收260萬元。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目前已研擬“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將候選人得票數未達一定標准就沒入保証金的相關門檻取消,改為競選期間未違反“選罷法”規定,保証金就應返還。

陳怡潔認為,台當局光靠辦選舉,9年就可賺到一戶帝寶豪宅,非常不合理﹔且沒收門檻對小黨、無黨籍及經濟弱勢者非常不合理。

各級選舉依規模不同,保証金金額也不同。依現行規定,參選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保証金1500萬元﹔參選“六都”市長保証金為200萬元﹔參選縣市首長、“立委”,保証金20萬元。就連選裡長,也要繳保証金5萬元。

從2008年到2016年,台當局沒入選舉保証金共3億6290萬元,被沒收金額最高的是“立委”選舉,3屆選舉就沒收808人次、1.6億余元﹔其次為村裡長選舉,共沒收1,783次、7,600萬余元。

(責編:劉潔妍、王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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