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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公布56條惠台措施 逐步為台胞提供同等待遇

2018年08月16日09:04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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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山東已制定並發布《關於促進魯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通過56條“有干貨、可操作、含金量高”的惠台措施,山東將逐步為台胞在創業、就業、學習、生活等方面提供與山東居民同等的待遇。

據山東省台辦巡視員王清玉介紹,《關於促進魯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涉及促進魯台經濟合作、促進魯台文教交流、支持台灣同胞在魯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三方面,共計56條,每條措施都由山東省直機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

王清玉說,56條措施涵蓋產業、財稅、金融、用地、就業、人才、知識產權保護、文化教育、職業資格考試及証件辦理使用等台胞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其開放力度之大、受益范圍之廣在山東對台交流歷史上均屬首次”。

這56條措施提出,山東將加快推動台胞台企融入發展大藍圖。對經審核認定的新設台資企業區域總部和職能型總部,享受山東省財政一次性500萬元獎勵﹔支持台灣民間資本與山東國有資本共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並支持台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山東高速公路、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受聘於山東省內單位的台灣地區科研人員,可作為省級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享受與山東科研人員同等政策。

在魯台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方面,山東鼓勵台灣同胞、台灣高校研究機構和民間社團參與承接山東文化工程和文化產業項目,享受和山東文化企業同等產業政策﹔通過增設獎助學金等措施,吸引台灣學生來山東高校就讀﹔山東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可以廣泛吸收台灣文藝工作者和台灣青年任職、教學和研學。

山東還注重保障台胞應享權益,針對台胞子女就學、台胞行醫等問題實行統籌安排和管理,明確台胞在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自用住房、參加職業資格考試、乘坐飛機列車以及各類生活服務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記者 魏聖曜)

(責編:胡倩(實習生)、劉潔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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