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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條惠及台胞措施”在福建落實取得明顯成效

2018年12月05日08:29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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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31條惠及台胞措施”在福建落實取得明顯成效

  中新社廈門12月4日電 (閆旭)福建省政府台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鐘志剛4日在廈門表示,《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惠及台胞措施”)截至目前,在福建省已有案例的有28條,落實面達90.3%。

  當天,鐘志剛出席了2018兩岸企業家峰會年會的“攜手應對挑戰,共創互利商機”專題論壇,並作主旨發言。他表示,“31條惠及台胞措施”在福建落實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提升了在閩台企台胞的獲得感,讓更多台灣同胞享受到了大陸改革發展的紅利。二是增進了台灣民眾對大陸的了解,促進了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三是展現了大陸發展的機遇和前景,搭建了台灣同胞參與共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橋梁和通道。”鐘志剛說。

  今年6月,福建省“惠及台胞66條實施意見”發布實施,是對“31條惠及台胞措施”的落實、拓展和細化。廈門市、莆田市亦頒布實施“廈門60條”“莆田35條”,在福建乃至大陸引發強烈示范效應。

  鐘志剛透露,目前福建省轄區“九市一區”均已研擬配套實施方案,廈門、莆田、福州、漳州、龍岩等地已發布實施,泉州、南平、寧德等配套政策措施將擇機出台。

  福建省“66條實施意見”充分發揮福建省“六區疊加”的政策優勢,在許多領域先試先行、開拓創新。

  鐘志剛舉例道,在福建注冊的台資機構和企業經批准可興辦學前教育,目前已有台灣財團法人幼兒教育基金會在閩設立代表處,擬設立首家幼兒園﹔台灣地區服務提供者經批准可獨資興辦養老機構和開設診所、門診部,台灣嚴堤中醫科診所10月在廈門開設。

  另外,在福建自貿試驗區新設立的台資企業可按大陸企業申請注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含台灣高校)的台灣同胞可報考福建省相關事業單位崗位等政策,均為福建省首創。

  在福建省“66條實施意見”中,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強的項目隨處可見。據鐘志剛介紹,福建省“66條實施意見”鼓勵台資企業設立研發平台並給予補助,福建省汽車工業集團與台灣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設立的東南汽車研究院獲福建省科技廳資助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閩台企,可按規定享受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18年上半年,福建省有176家台資企業享受此項政策,優惠總金額達7.58億元。

  在簡化台灣圖書進口備案流程方面,今年福建已在莆田湄洲島、福州三坊七巷等地開設4個“台灣書店”,台灣圖書進口備案時限已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

  在農業合作方面,福建6個台創園中,已有永福台品櫻花園、漳平鴻鼎農場、漳州鉅寶生物科技、福建萬辰生物科技等183家台資農業企業享受了生產電價優惠,年減少生產用電支出1420萬元。

  為了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裡”,福建還成立促進閩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協調機制,推動建立台商台胞社會監督機制,建立政策落實工作台賬。

  “惠及台胞的政策就像一條船。”鐘志剛說,“我們願意扮演好擺渡人的角色,幫助越來越多的台灣業界和民眾以福建為窗口了解大陸、走進大陸。”(完)

(責編:劉潔妍、楊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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