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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59條涉台司法服務措施

2019年02月23日08:47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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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59條涉台司法服務措施

  中新社福州2月22日電 (鄭江洛)22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福州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實施《關於進一步發揮司法職能,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

  “措施”從全面發揮台胞權益保護職能、切實維護台胞平等訴訟權利、積極完善台胞訴訟服務機制、支持鼓勵台胞有序參與司法等四個方面,進一步細化提出了59條具體舉措。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謝開紅介紹,“措施”中八成以上的舉措屬於福建省法院的創新性舉措。

  其中包括:台灣同胞可“以台灣居民居住証或台胞証作為有效身份証明文件在大陸從事訴訟活動”﹔持有台灣居民居住証的台灣同胞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無需通過公証認証或提交其他証明手續”﹔對戶籍在台灣地區的被告人,在不妨礙訴訟活動前提下,“允許其在開庭審理期間會見監護人、近親屬”﹔“鼓勵、支持台灣法學界專家學者參加海峽兩岸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對參與人民司法工作成績突出的台灣同胞授予福建法院司法榮譽稱號”等等。

  福州市台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陳奕廷表示,這些舉措的出台,將使台商台企來福建投資創業熱情更加高漲,台胞來大陸學習生活的自信心會更強。(完)

(責編:崔越、賈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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