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交規”上路 酒駕“連坐”罰乘客
2019年07月02日08:18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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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台灣“新交規”上路 酒駕“連坐”罰乘客
新華社台北7月1日電(記者何自力 石龍洪)台灣新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1日開始實施,其中對酒駕“連坐”罰乘客的新規,值得來台游客關注。
根據新規,酒駕最高處罰從9萬元(新台幣,下同)提高到12萬元,並採取累進處罰,按前次加罰9萬元。若駕駛人闖越酒測攔檢點,拒絕酒測首次就重罰18萬元。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可沒收車輛。若5年內第二次拒絕酒測可罰處36萬元。之后每次拒測都將加罰。
資料顯示,2014年至2018年台灣因酒駕死亡的民眾逾3000人,酒駕者近43萬人次,其中累犯酒駕兩次以上者有近9萬人次。
新制規定,酒駕吊扣駕照延長為1至2年。搭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肇事致人受傷,吊照增為2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不得再考,並沒收其車輛。
對酒駕的同車乘客“連坐”處罰,新制規定當機動車駕駛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0.05%以上,可罰18歲以上同車客600元至3000元。
新制還對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酒駕作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處罰,拒測者則將處2400元罰款。
(責編:劉潔妍、賈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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