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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普悠瑪事故第2波行政懲處:11人記過申誡

2019年08月29日10:48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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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台鐵普悠瑪事故第2波行政懲處:11人記過申誡

  中新網8月29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鐵一列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在宜蘭出軌,造成嚴重傷亡。先前除台當局交通部門加重懲處3名台鐵前局長,台鐵2018年底已公布首波行政懲處名單17人,近日再確定核定第2波行政懲處11人。

  根據台鐵人評會通過的第2波行政懲處名單,司機員尤振仲的懲處最重,為1大過2小過﹔另第一波懲處就遭1次申誡的張姓運務處長,也在第2波懲處名單中,但改為2次申誡。

  尤振仲被懲處的理由,主要是在進入新馬站時,沒有依照規定減速﹔其次,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沒有照管理要點採取措施,也沒有報備,且出車前有故障排除,但沒有按規定做故障處理。

  台鐵第2波行政懲處人員服務單位,以台北機務段人員最多,另有電務處、七堵機務段等,多半是懲處申誡1到2次。

  台鐵兩波行政懲處共有28人被記過或申誡,而先前遭加重懲處的3名前台鐵局長,並未在台鐵行政懲處名單內,是由交通部門懲處。

(責編:劉潔妍、楊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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