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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26條措施”:講話精神落實處 先行先試接地氣

2019年11月04日14:21 | 來源:中國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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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台灣網評論員解讀“26條措施”系列之三:講話精神落實處,先行先試接地氣

  【兩岸快評第387期】

  【提要】11月4日,在江蘇南京舉辦的2019年兩岸企業家峰會上發布的“26條措施”(全稱《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由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2個有關部門出台,與2018年2月發布的“31條措施”一脈相承。為此,中國台灣網連續刊發三篇重量級評論員文章,此為下篇:《講話精神落實處,先行先試接地氣》。

  習近平總書記今年1月2日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是做好新時代對台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正是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2個部門在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秉持繼續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的理念之上出台的。

  習近平總書記在1月2日的講話中強調了兩岸的共同命運,也強調了兩岸的共同目標,既心懷親情、飽含著對台灣同胞的高度信任與由衷期待,更胸有成竹、對不斷發展進步的大陸自身充滿了期許。在“26條措施”中,我們不僅能深深地感受到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研究還可以推出哪些惠台利民的政策措施,隻要能做到的都要盡力去做”的溫情與誠意,也能感受到“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的善意與努力。

  所謂“日久見人心”,大陸同胞常挂在嘴邊的“兩岸一家親”,絕不是“玩虛的”。對於我們的骨肉同胞,大陸很早就表明了“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的態度,而當前已經進入新時代的大陸,也確確實實為台灣同胞共享這份難得的歷史機遇開辟出了一個更加廣闊的前景。

  “26條措施”中的第1至第13條,著力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包括了進一步幫助台資企業加快科技創新,降低綜合成本,搶抓發展機遇,實現更好發展等方面﹔第14至第26條措施,著力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包括了繼續為台灣同胞在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打造更好環境,提供更優條件,促進融合發展,並有力保護台灣同胞在海外的合法權益。

  在充分體現“先行先試”方面,與台灣淵源深厚的福建堪稱第一,該省當前正在提升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准共通等方面積極地先行先試中,“26條措施”中的第17條即積極落實了習近平總書記“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的重要指示,在福建先行先試開展閩台“兩岸一家親”通信資費優惠試點工作,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証的台胞使用大陸移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

  當然,“先行先試”絕不僅僅限於福建一地。“26條措施”中的第23條明確表示,為滿足台灣學生渴望來大陸上大學的訴求,將不斷優化院校和專業布局,提高中西部院校比例,為台灣學生來大陸創造更多學習機會和良好學習環境,也是一個“先行先試”的好例子。

  “26條措施”可以說是將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精神落到了實處,非常接地氣,把工作做到廣大台灣同胞的心裡。因為幫助台灣同胞實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大陸對台工作的目標,因為我們相信用真心總是能換回真心的。我們真心地歡迎更多的台灣同胞來大陸,隻要兩岸同胞多交流多溝通,一家人還有什麼誤會是不可以化解、還有什麼“互利雙贏”是達不到的?

  如今,兩岸中國人已經進入“中華民族大發展大作為的時代”,同時這也是“兩岸同胞大發展大作為的時代”。我們有行動指南般的講話精神,有接地氣的政策措施,有先行先試的勇氣,兩岸融合發展一定能夠持續深入下去,兩岸同胞也一定能繼續在我們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夢想的道路上攜手前行、共同奮斗。(中國台灣網首席評論員:趙靜)【編輯:朱延靜】

(責編:劉晗璐(實習生)、燕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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