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3月06日14:40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
连天

  客从台湾来,谈及大陆立法反分裂,岛内反弹强烈。台湾有些人歪曲宣扬此法是要“吞并台湾”、“为武力攻台制造法律依据”;“独派”鼓动民众“呛声”、“向中国说不”,在高雄、台北分别发动大规模游行示威,还有人要推动“反反分裂法”。

  这边厢法律条文尚未公布,那边厢动作频仍,似乎只能由他们闹腾,而大陆十几亿人民发出反对分裂国家的正义之声,却不断被曲解、污名化。为了误导台湾民众,他们把导致大陆反分裂立法的原因隐匿起来,倒果为因,并刻意把反“台独”与“反台湾”画上等号,以煽动民众仇视大陆,通过操作“台湾意识”的情绪化反应,收割其政治利益。岛内分裂势力要“孤身走我路”,一路走到黑。

  反分裂是“吞并”台湾吗?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不仅是大陆的立场,也见之于台湾现有的规定和文件。将来如何统一,可以坐下来谈,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和平统一不是谁吞并谁,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而是共议统一。“台独”分裂势力惧怕和平统一的谈判,才会千方百计混淆视听,一口一个“吞并”,制造莫须有的“红色恐怖”。

  细读近期国家领导人的讲话,笔者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基本上是预防性的法律。这几年岛内分裂势力疾行于“独”木桥,从否定“一中”,到推动“台湾正名”、“公投制宪”,甚至提出了走向“台独”的时间表,咄咄逼人。凡此种种,都是试图改变台海现状。正因为有“台独”分裂行为在先,大陆方面被迫进行反制,“视时而立仪”,目的是制止某些企图分裂国家的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防御性措施。这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相信多数岛内民众能够理解。笔者听到不少台湾民众的坦然心语:不搞“台独”的人,何惧反分裂?有人打了个比方,就好比立法反倾销反垄断,反抢劫反盗窃,不搞倾销垄断,不偷不抢的人,怎么会去反对就此立法呢?

  岛内有人称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共为对台动武制造法律依据”,完全是别有用心的片面解读。细读国家领导人近期的对台讲话不难发现,立法反分裂将有促统也有反“独”,体现对台政策的连续性。谈得更多的是同胞感情,是促进两岸关系发展,包括促直接“三通”,保护台胞正当权益、密切两岸经济关系等等,并重申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立场。这是一次和平的再呼吁。近期大陆连续释出善意,台商春节包机、为台湾农民寻求出路等等,直接受益的是台湾同胞!今后大陆还会不断推出有利于台胞的举措。回头想想这几年,即使在“台独”分裂势力百般挑衅之下,国家领导人仍然苦口婆心,说了许多掏心窝子的话,一再表示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会尽最大努力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不管是谁,过去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只要承认“一中”,都愿意和他们谈,情真意切,手足之情与爱护台湾之心,殷殷可鉴。

  两岸同胞血脉相连,骨肉相亲,普天之下的中国人本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拥有海峡两岸。现在出现了“台独”分裂活动,在同属一个中国的天空下,有了争执总得有个法来规范。谁说了算?正如唐代刘禹锡所说,“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评判是非的标准是公众,而不是小部分人。“公是”在这里就是包括2300万台湾人民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意志,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涉及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

  这几年,台湾上下被“台独”搅得很不安宁,政治不稳定,经济难发展,台湾民众得失寸心知。台湾同胞应该乐观地看到大陆制定法律反分裂,是有利于台海稳定。只有台湾当局停止分裂活动,“台独”消停之时,才是台湾真正前途与希望的开始。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3月06日 第三版)  

(责任编辑: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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