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4日电 从2月1日起,来京工作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高级人才,将在购房和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及买车上牌照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的同等待遇,彻底解除身在异乡的后顾之忧。这是北京市人事局刚刚出台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中所规定的。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按照这一新规定,将对来京工作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办理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在购房和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及买车上牌照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的同等待遇。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两年。有效期满后,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含配偶和子女)在京工作一年以上的,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两年有效的《港澳华侨暂住证》。
新规定明确,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子女需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可持其父或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直接到居住地管片学校办理就读手续,学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凡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均可在本市行政区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市、区房地产交易及权属发证部门应给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上述购房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现行有关规定收取税费。来京工作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也可凭《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港澳华侨暂住证》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