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项惠台政策涉农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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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柠檬等4水果准入
新增柳橙、柠檬、火龙果和哈密瓜4种水果准入。
2、11类台湾蔬菜享零关税
开放甘蓝、花椰菜、丝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葱、胡萝卜、莴苣、芋头、山葵等11种台湾蔬菜品种检验检疫准入,并实行零关税。
3、8种台湾水产享零关税
对台湾籍渔船打捞的部分远洋、近海水产品和在台湾地区养殖的部分水产品进口,实行零关税措施,具体品种为鲳鱼、鲭鱼、带鱼、比目鱼、鲱鱼、鲈鱼、虾和贻贝等8种。
4、设两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新批准在广东省佛山市和湛江市、广西玉林市设立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农业部、国务院台办批准在福建省漳浦县、山东省栖霞市设立两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5、采购农产品将组团赴台
适时组织由有实力的农产品供销企业和行业组织组成的台湾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
6、厦门建台水果集散中心
福建省厦门市建立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对入驻集散中心的进口台湾水果经销商,给予免交保鲜冷库储存使用费以及经销场地免一年租金的优惠。
7、台农产品免部分过桥费
为降低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运输成本,交通部决定,开放台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台湾农产品在大陆运输,享受部分地区过路、过桥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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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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