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台湾频道

台风过后去捡漂流木?或被判七年并处罚金

2016年09月19日14:09 | 来源:中国台湾网
小字号

花莲连续查获民众窃取漂流木,依侵占罪移送法办。(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接连两个台风侵袭,丰沛的雨量造成花莲沿海堆积许多漂流木,其中不乏桧木等高级木材,许多民众前往海滨捡拾触法,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花莲已连续查获3起案件,并依侵占罪移送法办,违者最高将面临7年徒刑和30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

据报道,继16日保七总队第九大队查获4人在木瓜溪河床窃取红桧及扁柏漂流木,18日凌晨1时许,第八三岸巡大队在花莲市殡仪馆后方岸际实施巡逻勤务时,查获一名王姓男子车上共有192根大小不一的漂流木;昨天下午,在木瓜溪桥与仁寿桥间河床,第八三岸巡大队再查获沈、张姓2名嫌犯以吊取方式取得漂流木,3起案件均依法侦办。

花莲林管处长吴坤铭说,台风造成崩塌冲刷,会在主要河川堆积漂流木,而这次集中在万里溪、木瓜溪等区域,其中不乏许多红桧、扁柏等贵重木材。

报道称,花莲县政府尚未公告开放捡拾以前,任何人采取漂流木均属违法行为,可能遭求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且并科高额罚金,为防止民众趁台风离去后冒险进入行水区捡拾,林管处这几天加派人员前往各地区巡逻。

台风警报一经解除后,林管处即与县政府针对各主要河川的漂流木进行勘查、注记、辨识、检尺、打捞、集运等工作,经统筹整理后,才会依法开放自由捡拾。(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责编:刘洁妍、常红)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