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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首名涉贪女检察官收贿2300万新台币 判刑12年定谳

2019年02月28日10:40 |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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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官陈玉珍被控收贿,“高院”二审以她践踏检察官形象,长期收贿共2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判刑12年。台“最高法院”27日驳回上诉,陈玉珍判刑12年定谳。

台“最高法院”已通知检方,针对陈玉珍启动防逃机制。

陈玉珍遭赌博电玩业者施永华检举,指她于新北地检署任内长期收受贿赂包庇他、当门神,收黑钱高达新台币2300万元。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玉珍,使得陈玉珍成为首名涉贪的女检察官。

一审台北地院开庭期间,陈玉珍一反先前在侦查时保持缄默,首度松口认罪,坦承违背职务收黑钱;台北地院2014年7月判陈玉珍12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

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期间,陈玉珍多次因病无法为自己申辩而未出庭。

“高院”二审认为,陈玉珍收贿时已从事检察工作10多年,竟不思廉洁自持,自1999年12月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按月收取施永华交付贿款25万元(2002年6月至2004年11月,每月35万元),收贿期间长达79个月,金额高达2300万元。

二审认为,陈玉珍践踏检察官形象,出卖核心价值,危害司法公信。

“高院”合议庭审酌陈玉珍已认罪,缴回全部犯罪所得2300万元,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去年10月判她12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陈玉珍仍争执没有收贿,并非上诉第三审理由,27日予以驳回,全案确定。

(责编:刘洁妍、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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