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发布《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规定》分为12条,对国家科技计划直接资助港澳科研活动做出了总体制度安排,意在促进内地与港澳特区发挥各自科技优势、加强科技合作,支持港澳特区科技创新发展。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