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台北檢方6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李宗瑞,並具體求刑30年。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主張,雙方是你情我願,應屬“合意性交”。
據報道,台北地檢署公布的新聞稿指出,李宗瑞在通緝到案后,始終否認犯行,有時甚至以輕蔑語氣評價被害女子,犯后不見有絲毫悔意,惡行重大。
對此,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表示,李宗瑞在開庭時表現出的態度只是他個人當下情緒反應,並無帶有任何輕蔑意涵。
北檢在新聞稿表示,李涉嫌下藥性侵,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文聞則主張,雙方都是你情我願,才會發生性關系,應屬合意性交﹔但李宗瑞仍對性愛影音遭外流一事,對女子深感無限歉意。
文聞表示,今天已和李宗瑞父親李岳蒼通過電話,告知李宗瑞遭檢方起訴,但因尚未收到起訴書,無法對起訴內容有任何響應。
檢方預計7日上午將李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北檢認為,台北地院如果沒有繼續羈押李宗瑞,他仍會有逃亡之虞,恐將危害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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