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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列車爆炸案嫌犯終審獲刑30年4個月 

2017年11月09日09:34 |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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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11月9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去年7月7日,新北市一名56歲男子林英昌,在即將抵達鬆山火車站的台鐵列車內引爆自制爆炸物,導致自己以及24名乘客受傷。

8日,台灣“最高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其19年10月有期徒刑,另非法制造爆炸物的部分,則判其10年6月有期徒刑,並科罰金新台幣30萬元,但未定執行刑。全案定讞。

此前,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依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處林英昌10年6月徒刑,並科罰金新台幣30萬元,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等罪部分,判處19年10月,並定應合並執行29年10月。

台灣“最高法院”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由於二審針對殺人未遂部分的判決有適用法則不當等違誤,但不影響事實的認定,因此由“最高法院”撤銷改判,罪名與刑度與二審皆相同,至於林英昌應合並服刑幾年,應由檢察官另向法院聲請裁定。

(責編:劉潔妍、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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