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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評李明哲案: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大陸都要遵守法律規定

2017年11月30日08:3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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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1月29日電 (記者柴逸扉)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9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應詢評論台灣居民李明哲案時表示,大陸是法治社會,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大陸都要尊重和遵守大陸的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秩序,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任何企圖利用此案進行政治炒作、挑撥兩岸同胞感情對立的做法都是徒勞的。

  28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做出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彭、李二人均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彭、李二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法院方面安排全程視頻播放庭審宣判實況。宣判后,法院安排兩名被告人與家屬分別會見。

  馬曉光表示,在該案偵查審理過程中,大陸辦案機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辦案,嚴格依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全面體現了依法治國精神。

  馬曉光強調,李明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鑿充分,有組織、有計劃、有行動。台灣有些人無視事實,一味攻擊大陸,這才是對兩岸關系的嚴重傷害。李明哲所作所為是否危害大陸的安全與穩定,應由大陸法律判定,而不是由台灣當局和一些政治組織的主觀偏見判定。

  他表示,尊重彼此對發展道路和社會制度的選擇,是兩岸之間發展關系的起碼底線。我們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但這並不意味台灣方面可以把自己的政治理念強加給大陸,也不意味台灣個別人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就可以隨意觸犯大陸法律。絕大多數台灣民眾會有這樣的“同理心”。

  馬曉光說,由於歷史原因,兩岸選擇了不同發展道路。台灣社會在民進黨當局執政下情況如何,相信台灣民眾自有切身的感受和判斷。大陸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改善,國際地位和影響顯著提升,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事實已經証明,我們所走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最符合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眾衷心擁護,越來越多台灣同胞開始以客觀、理性的眼光來看待大陸。

  他表示,我們正按照十九大擘畫的發展藍圖,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到本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努力奮斗,我們對未來兩岸關系發展充滿信心。

(責編:劉茹霞(實習生)、劉潔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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