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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雄三導彈誤射”事件 艦長等9人遭彈劾

2018年02月24日09:50 |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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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訊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針對前年7月的台灣海軍“雄三導彈誤射案”,台“監察院”昨天通過彈劾,包括“金江”號巡邏艦正副艦長林伯澤少校、林清吉上尉,以及一三一艦隊長胡志政少將等九名軍士官,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委”指出,“雄三案”顯示紀律與訓練都出現問題,便宜行事導致肇禍。“監委”也發現,金江艦在先前幾年的測考中,就將傳達發射指令的“火線”接上實彈﹔一三一艦隊所屬“高江”艦,也曾進行類似危險動作,只是當時並未按鈕肇禍。

台“海軍司令部”表示,海軍勇於承擔錯誤,虛心檢討肇因,並訂“海軍檢討日”,務必杜絕類案再生。

本案由“監委”包宗和、王美玉、仉桂美調查,去年7月第一次彈劾審查會時被否決。依據相關條例,彈劾提案可以審查兩次,但委員不得重復。當時監委隻有18人,不足以進行第二次審查,但當時提案委員就申請再度審查,在新任11名委員補齊后,昨天上午11人全部出席,通過彈劾案。

“監委”包宗和說,依據雄三導彈的原理,除非真要發射導彈,否則不能將火線連接操控台與導彈發射箱﹔測試訓練時,必須在中間加上模擬器(TTS)作為保險。當天金江艦將四枚導彈都裝上火線,隻有一、二號彈有TTS保險,三、四號彈都處於備射狀態。導彈中士高嘉駿練習時,按鈕發射了往左舷的一、三號彈,一號彈有保險,三號彈則點火升空,飛到澎湖海域“目標區”,正好附近有漁船,因此鎖定命中,導致船長身亡。

包宗和說,當時誤射的若是往右舷的四號彈,因其練習時設定的目標區在屏東海域,可能造成更嚴重后果。

(責編:劉潔妍、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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