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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不會增加個人負擔

2018年11月14日10:23 |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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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1月14日電 (劉潔妍、徐丹)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14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馬曉光主持發布會並答問。

海峽之聲廣播電台記者提問:日前,台灣陸委會表示大陸將規范在大陸的台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僅免除了養老和失業保險,依然保留了醫療保險,實際上是增加了台胞兩岸“雙重參保”的負擔,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馬曉光回答:台陸委會的說法純屬混淆視聽,誤導輿論,欺騙台灣民眾。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不存在增加個人負擔問題,並且有利於增進台胞個人權益和保障。有關政策在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的《暫行辦法》中已講得很清楚了。我在這裡可以具體說明一下。

台灣居民參加大陸社會保險共有5類,分別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第一,已在台灣參加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系的台灣居民,可以不在大陸參加養老和失業保險。第二,工傷和生育保險均由大陸用人單位繳費,無需個人繳費。第三,醫療保險費用由大陸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但個人繳費的全部及單位繳費的一部分都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完全歸台胞個人使用,並且參保台胞的賬戶余額可以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終止時一次性提取,如果參保人死亡還可以依法辦理繼承。

這些都充分說明,有關政策不但沒有增加台胞負擔,反而有利於增進台胞個人權益和保障。我想強調的是,我們推出“31條措施”,體現的是“兩岸一家親”理念,旨在為台胞台企來大陸生活、工作、創新創業提供更加有利的條件,共享大陸發展機遇。這是對兩岸同胞都有好處的事情,受到台灣同胞廣泛好評。而民進黨當局不斷編造各種謠言欺騙台灣民眾,限制台灣同胞獲得更大更好的發展機遇,達到其破壞兩岸關系的目的。他們的這些做法,損害的是台灣同胞的利益。

 

(責編:龔茜(實習生)、劉潔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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