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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一家親 漳台親上親

——福建漳州落實“31條惠及台胞措施”紀實(上)

本報記者  柴逸扉  吳亞明
2018年12月04日08:0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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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第一家台資企業、大陸第一大台資農業企業、大陸第一批兩岸農業合作實驗區、大陸第一批台灣農民創業園……這些和台灣有關的“第一”,都出自台灣同胞的主要祖籍地——福建漳州。

  在漳州,“兩岸一家親,漳台親上親”是大家的口頭禪。無論是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還是普通民眾,大家都把台灣同胞當作自家人。今年2月以來,為貫徹落實中央“31條惠及台胞措施”,漳州積極出台惠及台胞措施的相關細則,讓政策落地顯成效,有些政策率先實行,走在全國前列。

  政策落實到辦事窗口

  今年2月28日,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9個部門發布實施《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惠及台胞措施”)。6月,福建省發布《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

  為了落實中央和福建省的相關政策,讓惠及台胞的措施全面落實到位,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凝聚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共識,於今年9月發布《關於促進漳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提出58條實施細則。

  “一聽說要制定惠及台胞措施的細則,各縣市區和各部門都很踴躍,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最開始我們收集到上百條落實措施的細則。后來合並同類項,最終形成現在的58條內容。”漳州市台辦主任林秀珍表示,目前措施內容已匯編成冊,並發放到有關部門和台胞手中。考慮到台胞們的閱讀習慣,漳州市台辦為手冊制定了簡體和繁體兩個版本。

  打開手冊,記者發現裡面不僅有國家、福建省、漳州市的各項惠及台胞措施,還有漳州市相關責任單位對接窗口和咨詢電話一覽表。漳州市台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了這些咨詢電話,台胞們就可以針對特定政策找到對應的部門,不必挨個部門咨詢了。“此外,由市台辦、發展改革委牽頭帶領市直有關部門組成的宣講團正深入各縣市區進行宣講,讓各部門負責人及辦事窗口的工作人員了解惠及台胞舉措,便於政策落地。”

  先行先試始終在前頭

  盡管今年9月漳州才發布《關於促進漳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但其中的部分措施已經先行先試。相較於大陸其他地區,漳州給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舉措在時間上要早不少。

  比如說中央出台的“31條惠及台胞措施”提出,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可參加當地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的評選。而漳州2012年起就已將台胞列入市級勞模的評選范圍,迄今為止已評選9名台胞為市勞動模范,1名為省勞動模范。

  再比如漳州出台的實施意見中提到,鼓勵符合條件的台胞台商通過相關選聘程序擔任陪審員、調解員、司法聯絡員、社區矯正監督員、法律顧問等。實際上,當地於2009年就在中級法院成立全國首個單獨建制的“涉台案件審判庭”,並請台胞擔任調解員、陪審員。

  為台胞辦理住房公積金、將台企納入漳州市的科技項目和成果評選……這些舉措都在今年各層級的惠及台胞措施出台之前就已實施,先行先試名不虛傳。

  從不把台胞當成外人

  毗鄰街面的入口,寬敞明亮的大廳,態度和善的工作人員,這便是漳州市台胞台商服務中心給記者的初印象。這一中心成立於2016年,剛開始在漳州市政府的大院內。為了讓台胞上門辦事更方便,台胞台商服務中心從市政府大院搬到了漳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的二樓,而后又搬到行政服務中心臨街的場地,讓台胞們可以“推門就進”。

  “不管台胞要來行政服務中心辦什麼業務,他們都可以先來我們服務中心,由這裡的工作人員根據事項,把他們的材料直接交到行政服務中心對應部門的窗口,相當於台胞辦事有了‘綠色通道’。”漳州市台胞台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陳燕標表示,如果有的業務無法一下子對接到某個具體的窗口,台胞台商服務中心就會發函請各個部門前來會商,為台胞解決問題。

  漳州與台灣血脈相連、語言相通、習俗相同。據說在2300萬台灣同胞中,大約有1000萬人的祖籍在漳州。因此當地人從不把台胞當成外人,而台胞在漳州也感覺像故鄉一樣親切。

  “我的祖籍地在漳州,台當局開放大陸探親后,我就回來這裡尋根。因為語言和風俗習慣相近,加上當地政府出台支持台胞創業的舉措,所以我從上世紀90年代起就在漳州創業,現在大部分時間也住在這裡。”天福集團創辦人、台胞李瑞河告訴記者,目前自己的企業在大陸已連續十年做到每年繳納稅收3億元,企業也建立起黨組織,早已扎根大陸發展。

  除了天福集團,台塑、統一、泰山、燦坤、長春……眾多台灣的大企業和無數的中小企業在漳州集聚落戶。截至目前,漳州已累計批辦台資項目3072個,合同台資163億美元,實際利用台資114億美元。

(責編:劉潔妍、楊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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