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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港澳台辦介紹“26條措施”第13條情況

2019年12月11日10:42 |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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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11日電(劉潔妍 崔越)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1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資司副司長鄭持平、科學技術部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徐捷、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准創新司副司長李玉冰、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副局長陳斌華出席發布會並答問,發言人朱鳳蓮主持。

有記者向科技部提問,“26條措施”第13條提出,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范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考慮是什麼?

徐捷表示,開展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工作,有利於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高質量發展。目前,我們共建有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980家,國家大學科技園115家,國家備案眾創空間1949家,已形成較為完善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和科技創新產業培育平台。

2015年以來,已經有20個省市設立了76個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范點,涵蓋園區、學校、創業孵化器、企業和社會團體等各類平台,逐步成為兩岸青年交流的重要橋梁和台灣青年來大陸實習就業創業的重要載體。鼓勵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范點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是為了進一步為海峽兩岸科技企業構建良好的成長生態,為兩岸青年人才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促進兩岸先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培育兩岸經濟發展新動能。

(責編:李婷(實習生)、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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