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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捷:第13條措施為台青來大陸創業創造更好環境

2019年12月11日11:04 |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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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11日電(劉潔妍 崔越)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1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資司副司長鄭持平、科學技術部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徐捷、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准創新司副司長李玉冰、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副局長陳斌華出席發布會並答問,發言人朱鳳蓮主持。

會上有記者問,13條當中提到,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范點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請問申報成功后將享有哪些優惠政策?

徐捷表示,2018年11月,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和教育部共同發布了《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文件可以在科技部官網和國家稅務總局官網上查詢。

根據該通知,對於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成功的就業創業基地和示范點,可以享受相關稅收優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費﹔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這次出台的措施,旨在明確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范點可以申報並享受政策優惠,這將為基地和示范點發展和台灣青年來大陸創新創業創造更好環境。廣大台灣青年可以在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范點等平台內,享受政策便利,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開展交流、創業,實現共同發展。

(責編:李婷(實習生)、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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