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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草案

2019年12月25日08:48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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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石龍洪)《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草案)》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該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

  李鉞鋒委員說,本次對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修正,積極回應了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迫切需要,是擴大兩岸經貿交流合作的有效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台胞的關愛,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系列對台工作論述的具體行動,將使台胞投資大陸更便利,對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兩岸經濟深度融合影響深遠、意義重大。

  劉玉亭委員指出,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自頒布以來,對保護台胞合法權益、促進兩岸關系發展起到積極作用。修正案草案刪除了現行法中關於舉辦台胞投資企業實行審批、備案的有關規定,調整了台胞投資方式的分類,有利於進一步激發台胞的投資熱情,擴大台胞的受益面和獲得感,推動兩岸經濟合作發展。

  張志軍委員說,此次修法解決了台企關注的重要問題,體現了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即對台胞一視同仁,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此次修法體現了大陸方面對台胞和台企的關心,有利於團結廣大台胞。

  陳軍委員說,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於2016年9月進行修訂。三年來,隨著大陸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多項惠台政策措施出台及外商投資法通過,台胞投資環境發生很大變化,對台胞在大陸投資產生廣泛且直接影響。為進一步保護台胞投資合法權益,改善台胞投資環境,對台胞投資保護法再次進行修正,非常必要且及時。

  黃志賢委員說,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制定頒布后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很好的效果,隨著兩岸關系深入發展,進行補充和完善符合台胞投資者的期盼。面對當前復雜嚴峻的台海局勢,修正該法有利於團結台胞,讓台胞參與祖國大陸經濟文化建設、共享祖國大陸改革開放成果,為台胞謀福祉。

  分組審議中,多位委員對修正案草案提出修改意見。張志軍委員建議,研究台灣同胞投資保護的綜合性修法,以形成一部規范保護台胞在大陸投資的基礎性法律。陳軍委員建議,在修訂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過程中,融入“31條措施”“26條措施”等相關惠台政策。李鉞鋒委員建議,進一步強化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宣傳與普及。

(責編:孫暢(實習生)、賈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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