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台灣頻道

陳菊前攝影官因潛入韓國瑜辦公室行竊獲刑10個月

2020年05月26日08:44 | 來源:中國台灣網
小字號
原標題:陳菊前攝影官因潛入韓國瑜辦公室行竊獲刑10個月

陳菊攝影官吳建鴻因侵入韓國瑜辦公室行竊獲刑10個月。(圖片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台灣網5月25日訊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前高雄市長陳菊攝影官吳建鴻侵入韓國瑜市長辦公室行竊一案喧騰一時,還扯出竊聽風波。高雄地院25日下午宣判,吳男5次入侵市長室行竊,依竊盜罪判10個月,可易科罰金30萬元(新台幣,下同)及上訴。

  據報道,吳男2007年2月進入市府,佔養工處技工職缺,具公務員資格。2008至2010年借調至室長室擔任機要職,成為時任高雄市長陳菊的隨行攝影官,2010年傳出表現不佳,歸建原單位。2019年爆發侵入高雄市府四維行政中心市長室事件后,吳男4月底已被記兩大過、兩小過予以免職。

  據報道,吳男因職務之便持有市長室鑰匙,趁著去年過年期間深夜潛入市長室行竊,被市府巡邏駐衛警發現,報警處理。

  去年事件爆發后,韓國瑜透過時任新聞局長王淺秋表示,犯錯者只是一個小小公務員,不想給他過大壓力,也不想有政治聯想,才不讓外界知道此事。檢方查出,吳男於2018、2019年間4度深夜潛入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市長室行竊。2019年2月1日晚間吳男第5次侵入被市長秘書發現,報警送辦。吳男事后交出紅包袋、花燈、帽子、春聯等136樣物品,坦承犯行。

  開庭過程中,吳男一度說詞反復,聲稱記不得偷過什麼東西,遭法官當庭怒斥“不要想用認罪來換緩刑”,要吳男拷貝監視器畫面回去想清楚。法院最后依竊盜罪判吳男有期徒刑10個月,可易科罰金並上訴。(中國台灣網 李寧)

(責編:劉潔妍、楊牧)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