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介紹台胞在大陸享受醫保、住房待遇政策措施
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記者石龍洪、王承昊)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8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在大陸就業和居住的台灣居民參加醫保不存在政策障礙,均可按規定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持台灣居民居住証的台胞,可按有關政策規定,在大陸購買商品房或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朱鳳蓮表示,醫保是台灣居民在大陸安居樂業很重要的方面。2019年11月人社部、國家醫保局聯合印發《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明確規定,與內地(大陸)用人單位有穩定勞動關系的港澳台居民,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在內地(大陸)居住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証的未就業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與所在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同等標准繳費,並享受基本的醫療保險待遇。
據介紹,截至2022年三季度,港澳台在大陸參保人數達31萬人,其中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2.7萬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18.3萬人。
朱鳳蓮應詢介紹,為了讓台胞在大陸安居樂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和地方不斷出台相關政策,解決廣大台胞的住房需求。持台灣居民居住証的台胞,可按有關政策規定,在大陸購買商品房或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她說,福州市2021年7月將就業創業台胞納入住房保障體系,一次性向台胞提供保障性住房1050套。目前已受理3批次申請,有206戶304名台胞入住台胞公租房。從申請到入住形成“一條龍”政策體系,實行市場化標准30%的租金減免,符合無住房、取得台灣居民居住証並與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有自主創業的企業法人等條件就可申請。許多台胞反映公租房設施配套完善,生活方便,有利於更快融入當地生活。
朱鳳蓮說,北京2019年7月啟動實施在京台胞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計劃,已為200多名台胞開展政策咨詢,53名台胞申請並入住。廣州拿出1000套公租房供港澳台青年申請,台胞已申請入住近百套,2023年新修訂的“廣州60條惠及台胞措施”明確: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胞申請承租新就業無房職工整體租賃公租房﹔鼓勵符合條件的台青申請租住市區各級人才公寓或相關租金補貼。廈門累計有115人次台胞享受公租房政策,目前79人在租,2022年6月將台胞納入購買保障性商品房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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