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携手”国开行十年向台企发放贷款逾1500亿元
记者5日从国务院台办获悉,国台办与国家开发银行两度签署合作协议,跨时10年,国开行累计承诺融资总额1100亿元等值人民币支持大陆台资企业发展,截至去年底累计发放贷款逾1500亿元。
为缓解台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05年9月7日,国台办与国开行签署《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2012年7月18日,为助推两岸企业发展和共同走向国际市场,双方又签署《促进两岸经济繁荣与企业共同发展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自2005年9月至2015年底,国开行共向台塑化工、台湾水泥、友达光电、奇美电子、尖点精密制造、联众不锈钢、超准石油等项目,及液晶面板、现代农业、食品加工、旅游文化等行业1130多个大陆台资企业投资项目发放贷款超过15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为改善台商经营环境,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大额、稳定、持续的融资支持。从贷款情况来看,投向产业类项目占比75%,投向涉台园区基础设施类项目占比25%;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贷款分别占比47%和19%,京津冀地区占比4%,海峡西岸核心区占比24%,河南、四川、重庆等其他地区占比6%;中长期贷款占46%,流动资金贷款占54%。
10年间,国开行将“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建立台资业务专项工作机制,与地方政府共同打造台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其中特别是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和“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建设提供了400亿元融资总量支持;制定了一系列专项管理文件和支持两岸经济功能区加快发展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提高分行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优先配置贷款规模,实施绿色通道、专项考核等信贷政策,努力扩大社会融资总量。
国开行还结合自身特点及地方政府合作优势,创新融资模式,包括:以“基础设施+产业集聚”综合开发模式加大融资支持,向富士康工业园区配套生产设施项目提供贷款40多亿元,向南京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13家台资企业的高效农业项目提供贷款7000万元;建立批发性资金平台,相继与台湾仲利国际租赁公司、富邦融资租赁公司、东联融资租赁公司等搭建融资平台,向400多家中小台企提供银团贷款、融资租赁贷款;满足台资企业产业链一体化发展需求,开发“统借统还+母公司担保”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与苏州工业园区的“中新创投”共同设立创业基金,扩大对科技型中小台企的创业支持,等等。
此外,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开行主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小台企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平均执行率为5.65%,低于金融同业15至20个百分点的水平。同时,通过表外银团贷款、信托、租赁等方式,年均引导25亿元人民币社会资金支持台资实体经济发展。(记者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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