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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機構回應是否列入同性婚姻案:須黨團協商

2017年05月26日14:08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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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台立法機構回應是否列入同性婚姻案:須黨團協商

  據“中央社”報道,針對台灣立法機構臨時會若列入同性婚姻議案是否符合臨時會召開本意的問題,台灣立法機構負責人蘇嘉全今日回應稱,臨時會一般列入比較具有急迫性的案子,還要經過黨團協商,才能決定要列入哪些案子。

  針對同性婚姻能否合法化議題,台灣司法機構24日作出說明,認為台灣現行相關規定未保障同性婚姻,要求主管機關在兩年內修改相關規定,推動同性伴侶婚姻合法化。這一說明再次引發爭議。

  蘇嘉全26日上午在立法機構前受訪表示,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大法官”已經作出解釋,不管用修法或立法方式,兩年內一定要依據“大法官”的解釋令處理,到底要用專法還是修改“民法”?都尊重民代們的決定。

  被問到立法機構臨時會處理同性婚姻議題,是否符合臨時會召開本意緊急性、急迫性等特定事項議題的問題,蘇嘉全說,臨時會是處理特別的法案,什麼法案都可放,但一般放比較具有急迫性的案子,且還要經過黨團協商,才能夠決定要放哪些案子。

  根據台灣地區有關法律,如遇有台灣地區領導人咨請或民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立法機構得召開臨時會。另據有關規定,停開立法機構會議期間,遇有重大事項發生時,得予復行開會。

(責編:劉潔妍、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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