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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就業台灣居民將享有住房公積金、社保等權利

2017年06月14日10:00 |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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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 張瑞琦攝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 張瑞琦攝

人民網北京6月14日電(劉潔妍 張瑞琦)今天上午,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主持例行新聞發布會時,介紹了近期有望出台的部分便利台灣同胞的政策措施。

馬曉光表示,一段時間以來,我們陸續公布了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便利的政策措施,在5月10日國台辦的新聞發布會上,我們已經做了相關介紹。據了解,有關部門仍在積極研究新的政策措施,部分措施有望近期出台。主要有:

一、在大陸就業台灣居民將享有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權利。住房城鄉建設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積極調研,將在總結福建、上海等地方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於近期出台全國范圍適用政策,明確在大陸就業台灣同胞平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支持他們通過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提高購房和租房能力,幫助他們在大陸安居。

二、在大陸居住、就業和就學的台灣居民可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為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台灣居民在大陸參保有關規定,保障在大陸居住、就業和就學的台灣居民社會保險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有關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的政策文件,在大陸居住但未就學、未就業台胞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也將一並研究。據了解,相關政策文件正在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意見,將在進一步完善后適時發布實施。

三、財政部、教育部將為在大陸高校就讀台灣學生增設具有較高榮譽性質的獎學金項目。在目前已設立高校台灣學生獎學金基礎上,財政部正會同教育部研究為在大陸就讀的台灣學生增設具有較高榮譽性質的獎項,擬從2017年秋季學期起正式實施。

四、國家旅游局要求旅游住宿企業為台灣同胞提供更加便利的旅游住宿服務。近日,國家旅游局下發文件,要求各地旅游管理部門加強政策指導,要求旅游住宿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不得以任何非正常理由對台灣同胞辦理入住設置障礙,並嚴格規范服務標准、提高服務意識,為台灣同胞提供更加優質便利的住宿服務。

五、銀行業將改進台胞小額信用卡服務。為解決台胞申辦信用卡門檻較高問題,在中國銀監會指導下,部分銀行已調整或擬調整台胞申辦信用卡業務政策。例如,工商銀行總行已下發新版《個人客戶信用授信管理辦法》,對於申請辦理信用卡的台胞,除年齡須在25周歲至65周歲之間外,其它准入條件與大陸公民相同,銀行可根據內部評級模型對客戶進行信用評分,並根據評分給予3000元至20000元的授信額度。同時,部分銀行也已下發通知,要求一線人員進一步提升涉台金融業務水平和服務意識。

此外,據了解,為做好在大陸高校就讀的台灣應屆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正在研究相關政策,對於有意願在大陸就業、符合條件的大陸高校應屆畢業生,將為他們發放《就業協議書》,簽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証》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証》,進一步為在大陸就讀的台灣學生畢業就業提供政策上的便利。

(責編:徐祥麗、楊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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