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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他們把議事堂變成打斗場

2017年07月21日16:49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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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政治人物在台立法機構大打出手的新聞屢見報端,某些人可謂盡表演之能事,丑態百出。近日,國民黨和民進黨兩名民意代表先對打,又在后一天升級為“群毆”,雙方互相推搡,投擲水球,甚至還扔沙發椅。

  國民黨、民進黨兩黨民意代表徹夜守著立法機構備戰。14日上午,行政機構負責人林全一進會場,兩黨民代就大打出手。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14日,台灣地區立法機構邀請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林全報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國民黨籍民意代表看到林全進場后,開始向其洒假鈔、丟水球,而在林全位置旁的兩陣營民意代表則開始推擠、甚至還互扔沙發椅。隨后,在一片混亂中散會。

  民進黨民意代表抬起椅子丟向國民黨民意代表,再准備丟第2張時,遭國民黨民意代表丟水球擊中臉部。 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國民黨與民進黨民意代表相互扭打。圖片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

  “戰后”的台灣立法機構慘況。圖片來源:台灣東森新聞

  台立法機構的打架“黑歷史”

  台灣立法機構裡的打架斗毆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無非是為了癱瘓議事。倘若我們打開台灣立法機構的打架歷史就可以知道,前幾天的推擠打水球隻能算是小兒科。

  據說,早在1988年,民進黨籍朱高正跳上主席台毆打立法機構負責人劉闊才開始,可謂正式拉開了台灣立法機構暴力的序幕。

  在那不打不成會的年代,揮拳動手、單挑、打群架、男打女、女打女、女打男、動手加大鎖,用椅子打,用計時器砸,都是常事。1993年甚至爆發了流血沖突。

  為了打而打

  2007年5月8日,台灣立法機構排定處理“中選會組織法”草案,當進入“二讀”程序后,民意代表在主席台上發生肢體沖突。

  進入21世紀以后,局面可以說變得溫和了許多,立法機構還是打個不停,但是流血事件輕微了許多,暴力問政逐漸增加了作秀的味道。

  在攝像機面前,民意代表如果使出渾身解數,不管是投擲物品、近身扭打還是大聲吼叫等等,都可以讓選民看到自己在為所支持或反對的法案而努力。尤其對於在立法機構席次佔少數的政黨或陣營來說,如果直接投票則一定會失敗,所以通常會用霸佔主席台、損壞話筒、通過發言拖延時間、扭打等方式來阻礙法案表決程序的正常進行,時常迫使會議進程暫停甚至中止,以阻止法案順利通過,企圖借此讓自己的支持者感受到他們的努力與敬業。

  民進黨民意代表蔡啟芳曾坦言,“那是我講的啊!那個票如果投得差一點的,要趕快沖前面,打死也沒關系,民調自然就提升了。”

  近些年,他們打的那些架

  這幾年立法機構審理陸生、兩岸經合協議、美牛入島等重大議案時,藍綠陣營總要打上一架。

  2010年4月,藍、綠雙方為了“陸生三法”大打出手,連記錄會議日程的議事小姐都無端受牽連。台灣立法機構的議事記錄,意外發現打架現場全都沒有文字敘述,反而是簡單地以“現場一片混亂”帶過,重復4次,就直接紀錄“散會”了。

  民進黨籍民意代表用手捂著會議主席趙麗雲(中)的嘴。

  身體不支的趙麗雲(中)被眾人抬出送醫。

  2014年3月,台當局立法機構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進行討論,國民黨與民進黨民意代表因意見不合前后多次大打出手。

  2017年5月,台灣立法機構開始初審“公務人員退休撫恤條例草案”第一條。為了一個字該用“及”還是用“或”,藍綠雙方大打出手,扭打成一團。

  媒體們怎麼看

  香港《大公報》曾發表社評評論此事,台灣立法機構空轉固然浪費納稅人的金錢,民意代表們打群架的惡行丑態更為社會樹立了最糟糕的榜樣。會場內拳來腳往、熱鬧非凡,會場外也是劍拔弩張、人聲鼎沸,警民沖突一波接著一波。立法機構內外亂作一團。這種動輒以拳頭暴力代替理性溝通的現象,實非台灣社會發展之福。

  美國《外交政策》雜志稱,台灣立法機構陷入藍綠惡斗,時常上演的肉搏戰比議事活動更有名,且政黨之間很難找到合作事例。(綜合自新華社、中新網、觀察者網、大公報等)

(責編:趙嘉偉(實習生)、王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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