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15日電(劉潔妍 劉融)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今天的例行發布會上表示,商簽兩岸避免雙重征稅協議,有利於消除兩岸間重復課稅的現象,降低投資者的稅收負擔,保護投資者的稅務權益。
有記者提問,台灣有人提出如果兩岸簽署了租稅協議,台灣方面會收不到台商的稅,而台商隻要在大陸居住超過183天,就會被大陸征稅。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馬曉光指出,這種說法完全不符合實際情況。商簽兩岸避免雙重征稅協議,有利於消除兩岸間重復課稅的現象,降低投資者的稅收負擔,保護投資者的稅務權益。這也是台商多年來的要求。此外,這項協議是互利雙贏的,符合稅務通行慣例,不影響兩岸各自對個人所得征稅的征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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