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加強兩岸合作 絕不容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人民網5月3日電 4月30日20時許,97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大陸65人,台灣32人)乘坐中國民航包機被我公安機關從馬來西亞押解回國,涉及國內20余個省區市的100余起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成功告破。
今年3月,大陸公安機關根據今年以來電信詐騙發案情況,經縝密偵查,發現一批藏匿在馬來西亞境內的電信詐騙犯罪窩點,針對我大陸民眾瘋狂實施詐騙,人民群眾損失慘重。3月22日,公安部派員赴馬來西亞開展警務執法合作。工作組抵達后,充分利用外交和國際警務合作渠道,迅速查明了電信詐騙犯罪團伙的藏身之處。3月25日,中馬警方聯手成功搗毀了馬來西亞的5個電信詐騙窩點,抓獲11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大陸65名,台灣52名),初步核對涉及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等20余個省區市 “冒充公檢法”類電信詐騙案件100余起,涉案金額巨大。4月15日晚,其中20名台灣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台。
由於受害人全部是大陸民眾,未發現有台灣民眾受騙,而且此案是團伙作案,為便於整案偵辦、追繳贓款,依法懲處犯罪,切實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我方請馬來西亞將剩余9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遣返回中國大陸依法處理。4月30日,馬方將97名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
國台辦:加強兩岸合作 絕不容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對此,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安峰山4月30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兩岸不法分子在海外從事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活動十分猖獗,嚴重侵害了大陸民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廣大民眾對此深惡痛絕,強烈要求加大打擊力度,嚴懲電信詐騙犯罪,絕不容忍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據了解,大陸警方已及時向台灣方面通報從馬來西亞押解台灣犯罪嫌疑人的有關情況,並邀請台方盡快派員來大陸共同偵辦案件。這表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聯絡機制有序運作,4月21日兩岸雙方協議工作組會晤形成的初步共識得到體現,展現了大陸方面在協議框架下務實合作的態度。
近年來,兩岸警方緊密協作,持續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取得積極成果。同時,雙方合作也面臨一些新問題,比如兩岸分別偵辦犯罪嫌疑人,不利於形成完整証據鏈條和追繳贓款,不利於依法懲處犯罪和維護受害人權益。我們相信,兩岸雙方在協議框架下,本著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保護受害人利益、有利於實現司法公正、有利於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原則,能夠不斷完善深化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的合作方式,切實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維護兩岸關系和平穩定。
台“法務部”:約一周左右赴陸
據台灣《聯合晚報》1日報道,台灣“法務部”稱,大陸已依協議通報,台灣方面約一周左右就會前往大陸。至於會談的時間和地點,因為目前被大陸關押的台灣人分布在北京的海澱區看守所,以及珠海的看守所,地點相隔較遠,雙方到時會討論。
中國國民黨文傳會4月30日表示,此案經確認大陸已知會台灣方面,大陸方面也通知台方派人赴大陸共同偵辦,國民黨認為此互動模式符合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協議與默契。
文傳會表示,該案受害人幾乎全是大陸居民,大陸先行偵辦有利証據的驗証及贓款的追查,台灣派人共同偵辦有利証據的鞏固,兩岸合作有助正當刑事程序的進行。
文傳會還提出,國民黨認為未來兩岸應有更明確的協議,來處理偵辦、審理、執刑等刑事程序,讓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發揮勿枉勿縱的更大效力。
專家解讀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李居遷表示,在國際法上中國大陸享有屬地管轄權,這種管轄權意味著隻要犯罪結果發生在一國的領土之內,該國就是享有屬地管轄權的,“因此馬來西亞把犯罪嫌疑人遣返回中國大陸,是符合國際法、也符合中國法律的,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對於大陸警方及時向台灣方面通報有關情況,並邀請台方盡快派員共同偵辦案件,台灣中國文化大學中山與中國大陸研究所副教授龐建國接受中新社採訪時表示,這種方式符合“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經過肯尼亞事件后,對類似情況的處理更有章法,溝通也更為順暢。
台灣中國大陸研究學會理事長楊開煌指出,這一作法在滿足台方要求參與偵辦的同時,也告誡了台灣的犯罪分子,將來在海外欺騙大陸人后拿台灣作為避禍地方的模式是不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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