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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建平:台胞台企土地經營權一直受到保護

2021年03月17日10:47 |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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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17日電 (劉潔妍、蘇纓翔)17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十一個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在今天舉行的國台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對台灣農業事務辦公室副主任蔣建平、國家林草局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胡元輝將就“農林22條措施”作詳細解讀,發言人朱鳳蓮主持發布會並答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國廣記者提問:關於土地經營權的問題。我們注意到,“農林22條措施”第1條提出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通過流轉取得的農村土地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在土地經營權到期后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租賃。請對此進行解讀。

蔣建平回答:土地經營權問題是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為引導規范有序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14年以來,大陸先后印發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2018年又修訂了《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了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內涵,並就依法保護流入方的各項權利做出了明確規定。

台胞台企作為經營主體,其經營權和其他主體一樣,一直是受到保護的。今年3月1日起,新修訂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進一步強調,在依法保護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的前提下,平等保護經營主體依流轉合同取得的土地經營權,保障其有穩定的經營預期。這裡的經營主體自然也包括台胞台企。

(責編:高歌、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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