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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震东在京吸毒被行政拘留 一旦回台检方可追诉

2014年08月19日13:55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8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男演员柯震东在大陆涉毒被捕,遭行政拘留14天。法界人士说,一但他回台检方可追诉,送观察、勒戒、强制戒治。

    柯震东主演由作家九把刀执导的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而走红,夺下第48届金马奖最佳新演员奖。北京警方证实,他在北京吸毒被捕,遭行政拘留14天。

    大陆执业律师王世昆接受记者电话访问时表示,大陆对单纯吸毒行为,属行政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拘留10天到15天。拘留结束后,若无成瘾,即可获释;若有成瘾,则需送强制戒毒。

    王世昆说,若是容留(提供处所供人吸毒)或聚众吸毒,则是刑事犯,依大陆刑法354条,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贩卖、制造、运输毒品,最重可判处死刑。

    法界人士表示,柯震东回台后,检方须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追诉。

    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谋信表示,大陆对吸食大麻以行政处理,未构成刑事责任,但因大麻在台湾属第二级毒品,施用仍有刑责,因此若柯震东户籍在北检辖区,将来他返回台湾,需要强制送勒戒。

    至于柯震东曾拍摄“法务部”的反毒影片,“法务部”表示,当初其实是接洽九把刀代言,柯震东当年仅是名人代言影片的一角,并非反毒大使,将把影片全面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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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妍、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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