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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岛内司法纪录 20年内被判9次死刑犯今日被定无罪

2016年10月17日08:45 |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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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强20年内历经9次死刑判决终被判无罪(图片来源:“中时电子报”)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10月13日报道,被指控犯下建商黄春树绑架勒赎撕票案的徐自强,在过去20年历经9次被判死刑、2次无期徒刑,其中还曾被判死刑定谳,经“非常上诉”撤销后经9次更审,台湾“最高法院”今日驳回检方上诉,判决徐自强无罪确定,同时解除他的限制住居管制。

得知判决结果,徐自强表示,他很开心,终于等到了。

台湾检方指控,徐自强在21年前与同案被告黄春棋、陈忆隆、黄铭泉(泰国死亡),掳走黄春树后押到汐止山区杀害弃尸,黄铭泉等人财迷心窍、还向家属勒赎7000万元新台币。警方获报将准备取赎款的黄春棋逮捕,黄供称徐自强、陈忆隆为共犯,三天后警方宣布破案,徐自强隔年在律师陪同下投案。

黄春棋、陈忆隆已遭判死定谳,但因徐自强部分不断更审未能确定,台法务部门也因此将黄等两人列为“暂缓执行枪决”的名单。

至于徐自强部分,台湾高等法院八次更审,都判他有罪,但去更九审认为,黄、陈指控徐自强的证词,前后不一而且违背常理;检察官又不能提出其他补强证据,让法官形成有罪的确信,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撤销原审有罪判决,改判无罪,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徐自强案创下了台湾司法史的多项纪录,他曾9次被判死,其中1次“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死刑定谳,他也是首位声请大法官“释宪”后,被撤销“死刑确定”判决的人犯;4年前徐自强因被押逾8年,成了台湾首位因“刑事妥速审判法”获释,走出监狱回到社会的被告,他的际遇可谓空前绝后。

(责编:刘洁妍、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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