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認錯,不認罪”,台灣富少李宗瑞涉嫌迷奸下藥女子,收押至今近4個月,仍不承認犯行,遭檢方合並求30年重刑。全案今天上午首度開庭,李宗瑞約9點30分戴著口罩踏入台北地方法院,“迷奸或合意性交”將是法庭上攻防的重點,本案也進入法院實質審理階段。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雖李宗瑞堅持不認罪,但檢方找來專業醫師一同勘驗光盤。醫師指出,“依照女子在影片中的反應,多數有遭下藥的情況,是在昏迷狀態下與李宗瑞交媾,檢方同時也在一名被害人的身上採集到李的體液,証明李是強詞狡辯。”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日前也表示,“全案偵查終結前,李宗瑞一味狡辯,稱‘取得被害女子同意,才合意性交’,顯示李宗瑞的價值觀嚴重錯亂。”
全案檢方認定李宗瑞總共性侵27名女子, 6人遭下藥、12名女子受害,被害人在過程中都曾出現掙扎的情況,李宗瑞仍暴力性侵得逞。另9名女子因不勝酒力,也遭性侵,李宗瑞同時也涉及偷拍的妨害秘密罪,共45項罪名,加總刑度209年,合並求刑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