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台灣頻道

  

馬英九綠卡爭議 余波難盡(海峽連線)

本報記者 吳亞明 孫立極

2014年05月22日04:3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孫立極(北京):多年來,每到重要節點,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的美國綠卡問題就會被人消費一番。眼看著年底就要進行“七合一”選舉,馬英九是否持有美國綠卡,在島內再次成為話題。

  吳亞明(台北):上個星期,島內某周刊突然刊出報道說,美國國稅局將根據“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向全球海外美籍及有綠卡的人士追稅,這其中就包括馬英九在內。根據這部法律,今年7月1日起,美國國稅局要全球性大規模追稅。於是台灣的這家周刊就以持有綠卡的“Mark Y.J. Ma”名義,向美國國稅局北京辦事處網站查証馬英九是否符合其中條款而需向美方繳稅。結果對方回函,証實“Mark Y.J. Ma”綠卡狀態符合條款,需要報稅,並得提交外國賬戶供查。

  孫立極:這家周刊的報道說,美國國稅局強調,隻要擁有美國綠卡,即使到期也不意味其不再是需要繳稅的美國住民。報道還說,依照美國規定,馬英九年薪約600萬元新台幣,每年必須繳交約50萬元新台幣的所得稅。若馬英九現在想放棄綠卡,也得繳交所謂的“棄籍稅”。報道還引述美國國稅局說法,指綠卡失效的三原則包括“以書面形式向美國移民局宣告自願放棄”“移民身份被美國移民局行政處分終止”“移民身份被美國聯邦法院司法判決終止”。

  吳亞明:報道在島內掀起軒然大波。台灣“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5月14日說,馬英九的美國綠卡早已失效。2008年馬英九競選“總統”時,已清楚說明在美求學工作時所申請的綠卡,早在20多年前就放棄、不再使用,早已自動失效。因此絕無可能向美國政府報稅。她說,馬英九之后多次前往美國,都是使用非移民簽証,當時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也公開說明,隻要離開美國1年內未再使用,綠卡就失效。另有知情人士說,馬英九當年申請綠卡的英文名字是使用“Ying-jeou Ma”,而非“Mark Y.J. Ma”。李佳霏還強調,如果馬英九真的必須向美國政府繳稅,馬英九願意辭職,負起所有的政治責任。

  孫立極:民進黨見獵心喜,發起質疑和撻伐。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說,如果馬英九須向他國報稅,對台灣人民來說是奇恥大辱,如果馬英九對台灣人與“總統”職務還有責任感的話,就應該立即下台。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受訪時表示,美國綠卡失效與否並非口頭說明,而是必須經過當事人填表申請或經法院裁定注銷,他認為馬英九應該出面說明清楚,否則對台灣人來說是種屈辱。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釗燮也表示,雖然“總統府”已澄清,但顯然與美國官方認為移民身份失效需要書面申請放棄,以及行政部門或聯邦法院判決失效的說法不符,因此他呼吁馬英九親自面對問題。

  吳亞明:就在這個節骨眼上,美國在台協會發言人金明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美國在台協會已經詢問美國國稅局北京辦事處的同事,他們回應,總的來說,不是針對馬英九的情況。台灣“中央社”認為金明的評論事實已經反駁周刊報道,馬英九並非是相關資料當事人。至於美國政府規定的綠卡失效方式,金明說他不是綠卡專家,但基本上有好幾種方式,一年或好幾年未入境美國,或綠卡到期前未加簽,都可能會使綠卡失效。但金明強調,一個人的綠卡到底有沒有失效,隻有當事人知道。美國公民、持有綠卡及外國人在美國有收入等都要繳稅。

  孫立極:雖然美國在台協會已經否認馬英九是當事人,但民進黨還是不依不饒,要求國民黨公布相關文件。這個時候,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唐若文代表美國在台協會,寫信給台灣駐美國代表沈呂巡。信中表示,該協會已知悉,馬英九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份,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此后,美國國務院官員在接受媒體詢問周刊有關馬英九與美國稅務議題時,再次回應說,美國早已承認馬英九已放棄在美國的永久居留身份,此事已經結案。

  吳亞明:由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席兼發言人陳以信要求對馬英九嚴詞抨擊的民進黨人士,包括蘇貞昌、謝長廷、游錫?等人,立即公開道歉,“負起最低的道德標准和政治責任”。而對於周刊以虛擬人物向美方查詢並公布不實數據,陳以信也要求立刻澄清並公開道歉。

  孫立極:綠卡風波也引起了網友關注,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說,有網友以周刊同樣的方法,用金庸小說裡的人物張無忌,編了一個英文名字“Wu Ji Zhang”,寄信到美國國稅局駐北京辦事處詢問,居然查有此人,且與給馬的回信大同小異。與此同時,有自稱熟悉美國國稅局運作方式的人士透露,美國國稅局的回答是不會核查身份的,他們不會和移民局互通資訊,他們“隻管收稅”。島內媒體認為,網友此舉無疑是給了周刊一個響亮的耳光。

  吳亞明:對於綠卡風波,台灣法界人士認為,周刊以馬英九曾用過的“Mark”名義去向美國國稅局查詢,使用馬英九名義的主觀犯意明確,又予以刊登報道,已觸犯偽造私文書及行使偽造文書罪。對此,國民黨表示,不排除依法界建議追究法律責任。


  《 人民日報 》( 2014年05月22日 19 版)

分享到:
(責編:袁勃、常紅)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