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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間團體要代消費者向“黑心油”廠商討公道

2014年11月27日16:51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手機看新聞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孫立極攝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孫立極攝

人民網台北11月27日電 (記者孫立極、李煒娜)台灣民間團體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從12月1日起開始受理“黑心油”團體訴訟,將為台灣消費者打一場公益官司。

自今年9月起,台灣“黑心油”事件一樁又一樁,從頂新“餿水油”到北海“黑心豬油”,被卷入的中、下游店家與食品眾多,受害消費者不計其數。“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受“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稱“消保處”)委托,將向“黑心油”業者提起團體訴訟。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介紹,這次訴訟主要將替消費者爭取財產上損失及精神慰問金兩大部分。訴訟提告對象包括“強冠”、“頂新”、“正義”、“北海”等上游油品供應業者。消費者如果購買或食用到這些黑心油品所波及的中下游店家、飯店制造的商品,都可以參加這次團體訴訟。

據“消基會”介紹,受理日期至明年1月5日為止,購買者、食用者都可通過購物憑証,申請加入。每種商品,“消基會”隻要得到20位消費者的賠償權受讓,就可以自己的名義提出訴訟。此前“消基會”已為“塑化劑”、“胖達人面包案”等提起過類似集體訴訟。

消基會副秘書長、律師徐則鈺曾參與“塑化劑”的集體訴訟。他說,與“塑化劑”案相比,這次訴訟從求償范圍和金額上都相對優越。依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消費者除了依據購買憑証所載金額,要求廠商退錢外,還可申請精神損害賠償,賠償金額在新台幣500元以上、3萬元以下。

“消保處”處長劉清芳介紹,團體訴訟所需要的費用,將從食安基金中支出。而作為民間公益組織,“消基會”的律師和專家都為義務服務。“消基會”發出的新聞稿表示,期待透過這次團體訴訟,給黑心業者最嚴正的警惕、時時以消費者的健康、安全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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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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