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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如此严于待人、宽于律己?

2012年12月18日13: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手机看新闻

  民进党确定要在2013年1月13日上街游行,“火大列车”运动引起各方议论。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日发表社评反驳其所谓“要生活、要民主、要改革”的口号,文章指出,事实面前,民进党岂能严于待人、宽于律己呢?

  社评摘编如下:

  民进党确定要在2013年1月13日上街游行,党主席苏贞昌日前特别到桃园县中坜市光明公园,带领在场数百人一起高喊此次的游行口号:“要生活、要民主、要改革”,并且呼吁民众站出来,一起向当局呛声:“人民火大了!” 。只是呛声完了以后呢?日子依然要过,民进党有提出任何有别于国民党,可以帮助台湾社会进步的主张吗?

  苏贞昌表示,马英九越做越惨、经济衰败,让民众生活痛苦,所以诉求“要生活”。难道苏贞昌忘记了,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才刚举行完不久吗?选民会选择让马英九继续连任,不就是因为相较于民进党,毕竟国民党能为民众提供更好的生活吗?在全球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台湾经济要迅速复苏原本就不容易,总是要给内阁一点时间,老百姓不是也给过民进党时间吗?

  诚如“国科会”主委朱敬一接受媒体专访时所指出,台湾经济起飞、科技产业蓬勃发展的时期,科技产业真的很成功;这让我们不容易观察到危机,造成现在无法因应挑战。换言之,过去的成功,让台湾以为可以一直运用旧有的模式成功,忘记成功的模式会改变。因应不及的结果,就是不容易从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泥淖中脱困。所幸现在明白,只要调整得宜,台湾经济还是有机会可以起飞。

  至于媒体垄断,所以“要民主”的诉求,恐缺乏事实根据。民主简单的定义就是民众同意的统治,民众同意就是经由选举,统治是要以法治为基础,否则无从统治。国民党经由选举取得“中央执政权”,过程没有不法,迨无疑义;任何捕风捉影的指控,都不足为取。

  民进党在“执政”期间,也曾经因为接到指控表示,某有线电视台有外资比例不合法的现象,并且暗指该外资为“中资”。在未经查明事实情况下,当时的新闻局即对该有线电视台问题进行裁罚新台币100万元,后经电视台“诉愿”成功而返还罚款。由此可见,任何的指控若无事实根据,是为了要借此达到特定的政治目的。如今故技重施,任意指控,无非就是想要抹红执政党。

  民主不是由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个党可以来任意定义。民进党诉求“要民主”,可是该党“立委”却为了抗议媒体垄断,让社会人士从“立法院委员会”列席“备询”变成“质询”,事后却未为此种不合程序的作法道歉。若是合你意的就是民主,不合你意的就不是民主,自己化身为民主的代言人,可以不顾法治的程序,教科书岂不都要改写。

  “要改革”诉求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国民党当局没有能力改革劳保、健保等社会保险制度,呼吁举行“国是会议”也得不到执政党的回应。原本体制内可以解决的事,自然不需要劳民伤财地召开“国是会议”来决定。民进党若真认为自己的意见比较高明,可以向社会大众公布该党的改革方案,动脚上街游行以后,劳、健保问题不会自然消失,依然还是要动手解决。

  改革毕竟是需要时间的,既然执政党已允诺2013年1月要提出改革方案,何不等到改革方案出炉,届时若不满意再抗议也不迟。苏贞昌在竞选党主席时曾允诺当选后要成立“中国事务委员会”,却在当选后半年才成立。允诺成立后3周内即可正式运作,3周后委员会却只有一位委员,可见改革之不易。既然如此,又岂能严于待人、宽于律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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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志慧、刘洁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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