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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大陆严格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2014年10月29日10:41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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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 (刘洁妍、郑青亭)今日上午,国台办举行例行发布会,由发言人范丽青主持。她指出,大陆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处理台商经贸纠纷提供了法治保障。

央视海峡两岸记者:据报道,台湾电电公会调查称台商在大陆投资的纠纷是连续3年上涨,但是解决这纠纷的满意度却连年下降,请问发言人有何看法?

范丽青:我们有关方面了解的情况不是这样。多年来,大陆有关方面一直重视台商投资纠纷协处工作,依法保护台商权益。统计显示,台商投资纠纷案近年来呈减少趋势。比如国台办2012年直接受理各类台商投资经贸纠纷388件,2013年为370件,2014年截至目前为216件,明显呈下降趋势。在大陆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与共同努力下,一些较大型的台商投资经营纠纷案件,如远东百货成都、大连两地商铺租赁纠纷案、扬州台企万安公司特许经营纠纷案、广东台企丰美公司、金禾丰公司土地使用纠纷案等均依法妥善解决。

近年来,大陆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处理台商经贸纠纷提供了法治保障。特别是两岸投保协议生效后,大陆有关方面迅速落实,短期内即建立了一整套工作机制。两岸窗口单位已召开5次正式工作会议,协处台商投资纠纷个案174件,且多是复杂度高的陈年案件,得到当事台商和有关各方的肯定。我们相信,随着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将为台商投资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广大台商在大陆投资兴业将会有越来越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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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覃博雅、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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