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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島夜話)

陸配在台為何得不到平等待遇?

唐  荒(台灣)

2013年04月18日05:0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台灣“立法院”近日審查“兩岸關系條例”修正案,其中最惹爭議的一條是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証的年限,將從原先的6年減至4年,與其他外籍配偶條件相同。 

  民進黨主政時期,大陸配偶需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台灣身份証。在這8年期間,大陸配偶不能工作,還必須每半年回鄉一次。這種不合理的規定勞民傷財,也是漠視了大陸配偶的人權。馬英九上任以后,先將8年的規定減為6年,現再減為4年,與其他外籍配偶看齊。 

  “台聯黨”對修正案提出強烈反對,理由是如果縮短大陸配偶來台年限,未來將有19萬大陸配偶在台擁有參政權,勢必影響台灣“大選”,放寬相關規定等同助長“中國搶灘”。“台聯黨”曾提議,大陸配偶在台取得身份証后滿6年,才能有選舉罷免權,至於“大選”,應在其取得身份滿10年后才能有投票權。 

  全世界都沒有聽說過如此針對性的提案,完全是沖著大陸配偶來制定法令, 簡直是不可理喻。 

  “台聯黨”的“立委”林世嘉說,陸配的人權應被尊重,但他們取得居留權后已可享受各項社會福利,即使歐美等國,對來自不友善國家的移民,也要施予差別待遇。

  這番話著實驚人,也明確表達了林世嘉的思想本質,他嘴中所說的人權,其實隻在詮釋他自己心中偏悖偏激的政治傾向。林世嘉反對中國大陸,凡從那邊來的人,他認為都不可在島內享有平等待遇,應設特殊法令限制。他苦於找不到任何法理根據,就拿歐美國家做擋箭牌,更顯此人的粗陋膚淺,骨子裡的洋奴氣息頗為深重。而讓綠營最擔心的是,大陸配偶有了投票權之后,近20萬選票絕大多數會投給藍營,今后的綠色執政更將遙遙無期。 

  台“陸委會”強調,修法的目的是保障人權,公平對待陸配就是尊重台灣家庭,希望外界不要以政治角度看待此事。

  綠營如果想贏得更多的選票,就該拿出點氣魄來,一視同仁地伸出雙手歡迎來到台灣的每位新成員,保障他們在台灣的基本權益,幫助他們盡快融入這個社會,同心協力為台灣的未來努力打拼。然而,他們的做法是給陸配貼標簽,認為他們都是危害台灣的人,最好不發給他們身份証。這些人的思路和做法隻會使自己的路愈走愈窄,最后成了死胡同。

  心胸開闊,才能贏得選民,為自己的政治理想開拓前程,每天雞腸狗肚打小算盤、拿小鞋給人穿的做法,除了令人厭煩外,最后都成不了大氣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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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蘇楠、劉潔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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