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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思考死刑制度:若难废 先慎判

2012年12月27日10:06    来源:中国台湾网    手机看新闻

  台湾究竟应不应该废除死刑制度,引发各方争辩与思考。台湾《联合报》今日刊载社论指出,废死的主张,强调重视罪犯的生命权,相对的,便难以兼顾被害者的生命权,与社会大众对公道正义的感情。死刑存废之议,从毫不迟疑地判决、执行,到废死的萌芽、壮大,如今可说到了盘整、思辩的时刻。既然死刑存废绝非容易的议题,何妨从慎判、精判死刑做起。或许有一天,死刑判决会消失,但那必须是社会共同的选择。这种选择,才不会再因特殊个案的挑激而有起伏。

  全文摘编如下: 

  台南割喉案凶嫌一句“杀一个人不会判死刑”,搅翻台当局一年多未执行死刑的纪录,6名死囚因而被送上刑场。这说明了社会文化底蕴对接受死刑废除,还有相当的距离,遇有残酷罪犯挑衅,死刑囚笼便要少掉几人。 

  就在这种氛围下,台“最高法院”首度召开死刑的量刑辩论,5名法官要判一个人死刑,不可再只审阅文书、关门决定,还须打开大门,听取各方的意见,始作定夺。 

  看今日依法处死的艰难,很难想像在台湾刚“解严”不久的年代,“最高法院”曾经分别判决近大批死刑犯,而且判完不到一周就执行完毕。那是个对死刑毫不迟疑的年代。

  推动废除死刑的团体,从缓签苏建和3人死刑令开始抢下滩头堡,接着争取在死刑执行前增加多重审查程序,执行时日于是逐渐推迟;“前法务部长”施茂林中后期默默停止执行死刑,及欧盟废死的声势,隐隐推波发酵。王清峰接任,持续不执行死刑;直到她打破沉默公开表明不执行死刑,死刑与废死之争才突然攀上高峰。 

  这段过程告诉我们,废死的动力,是由上而下成形,进而蔚成声势。废死缺乏深厚的社会土壤包容,很容易松动。废死的主张,强调重视罪犯的生命权,相对的,便难以兼顾被害者的生命权,与社会大众对公道正义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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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志慧、刘洁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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