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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堪啟齒到反目成仇 港台明星家丑大揭底(組圖)【5】

2013年04月03日13:52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手機看新聞

    張韶涵與雙親為錢反目

    張韶涵2009年被已離異的父母在雜志狂轟,指她棄養父母。張母哭訴女兒多疑,兼不敢吃她煮的飯,又要求她交回所有錢及存折,還懷疑她騙財。后來張韶涵也在媒體泣訴母女“緣分已到,無法強求”,証實母女已經反目,且與“錢”有關。

    據悉,張韶涵父親因心臟病近20年無法工作,她和妹妹以及媽媽以前住在加拿大期間,隻能靠打零工過活,張心疼媽媽辛苦,15歲便開始扛起家計,未滿18歲就來台為進演藝圈投石問路,2001年起從戲劇出道,把賺來的錢全數交給媽媽,要求媽媽不要再工作,也按月寄錢到加拿大給父親,一個人扛起全家的重擔,長達10多年之久。 但奇怪的是,作為父母的卻在媒體公開指控自己的親生女兒,當時導致張韶涵的形象受到極大影響,演藝事業也岌岌可危。但事情仍沒完沒了,張母居然對媒體表示,張遭損友下降頭、被誘吸毒以及酗酒,一時間炒得沸沸湯湯。 至於張韶涵這邊則表示很無奈,也不想解釋,隻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任何事都不會阻擋我想要唱歌的欲望,我也不會為了任何人停下來。”但她也感嘆金錢讓親情變質:“金錢可讓親情加溫,也可使之變質。”她眼眶泛紅說:“有些事,我也沒有答案,隻能當成一場惡夢,醒來人生還是要過。”她還說:“遲早有一天,大家會了解,現在說太多也不好看。”兩人心結至今難解。 其實2001年張韶涵在母親陪同下,自加拿大返台闖蕩演藝圈時,母女倆原本情同姐妹,直到2007年4月,張母與張鎬哲傳出緋聞后,母女關系才急轉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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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尹深(實習)、鄧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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