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高官涉貪案二審 林益世喊冤:沒主動要過錢--台灣頻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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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高官涉貪案二審 林益世喊冤:沒主動要過錢

2013年07月19日08:40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7月19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案,一審依公務員恐嚇得利等罪輕判林7年4個月,引來外界撻伐。全案上訴后,“高院”昨日首次開庭,林益世一反以往委屈、低調的態度,當庭駁斥檢方的指控,大聲喊冤“我沒有貪污”。

    蒞庭的檢察官痛批,北院自創法律見解,曲解貪污罪的構成要件,做出有利被告的推論,是錯誤判決﹔林2010年任“立委”時收受陳啟祥新台幣6300萬,在“行政院祕書長”任內索賄8300萬,都已構成貪污,請求法院重判。

    林益世夫妻昨天下午都穿著白色上衣,十指緊扣一起赴“高院”接受庭訊,林經多日的“休養”后,已恢復以往圓滾滾的豐腴體型﹔林母沈若蘭則是在律師陪同下,獨自步入法庭,她的弟弟沈煥章因脖子開刀,戴固定器抱病出庭。

    沒主動要過錢 都是“選民服務”

    昨日庭訊由承審法官白光華獨任審判長,進行准備程序,檢察官認為,根據“一刀弊命”光碟內容,並佐以陳啟祥的証詞,林益世已觸犯貪污罪、林等家人共犯洗錢等罪,但北院卻無視犯罪鐵証,予以輕判,無法讓人信服。

    聽到檢察官的嚴厲指控,林益世有別以往在庭訊時動輒淚洒法庭、全權委由律師發言的態度,親自為自己答辯﹔他說,自己沒有貪污,在“立委”任內所做所為都是“選民服務”,從來沒有貪污的意思,更沒主動開口要過錢。

    林解釋,因為郭人才是他重要的樁腳,才會答應郭的請託,幫陳啟祥“居間協調”,取得與中聯公司的轉爐石契約﹔他沒有利用“立委”權勢,而是以私人交情,向民營企業中聯、中耀爭取公平的合約。

    妻:光明正大存錢 來源沒過問

    林益世也否認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時,曾向陳啟祥索賄,他辯稱,就是因為當秘書長后,不再幫陳洽談轉爐石、爐下渣續約事宜,才可能因此引起對方不滿,編造錄音光碟后,向媒體爆料,誣指他收受、索取賄賂。

    隨后,彭愛佳也義正詞嚴地為自己辯護,說沒辦法接受檢方指控她洗錢,她是用自己名字“光明正大”到銀行開設保險箱,從未隱藏、偽裝﹔她將婆婆沈若蘭委托代保管的現金原封不動存放在保險箱,至於金錢來源,基於家族倫常,她根本沒有過問。

    母哽咽:隻暫代保管一個現金袋

    沈若蘭則委屈地說,她不是貪污共犯,沒有犯罪,不知道兒子林益世與陳啟祥間有什麼關系,只是幫忙林拿了一個裝有現金的紙袋,暫時代為保管﹔放在銀行保險箱的現金,都是已逝的丈夫林仙保、兒子林益世多年從政所得,沒有涉嫌洗錢,講到激動處一度哽咽。

    林的舅舅沈煥章、沈煥瑤表示,只是受姐姐沈若蘭之托,到銀行開立保險箱,供沈指示存放現金,不知錢的來源與流向,但堅信姐姐不會做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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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潔妍、鄧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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